2024-08-20
采购需求直接决定采购活动成败。具体而言,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小编汇总梳理了财政部网站关于采购需求的网友留言咨询及答复,希望为业界同仁提供参考借鉴。Q1请问政府采购中,已作为项目需求论证的专家,能否评审同一项目的采购?是否需要回避?A:目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并未对参与项目需求论证的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审做出禁止性规定。Q2在货物(设备)招标文件
2024-08-20
《招标投标法》有规定,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活动,而在范围外的项目是如何进行活动的呢?如果其他的活动没有什么组织办法的话依旧采用自愿招标活动,这两者会有什么区别吗?我们今天来重点讨论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的不同之处。关于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的界定0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
2024-08-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
2024-08-17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投诉裁定,涉及项目为四川省体育局2024年信息化运维采购项目,本项目6月13日开标,开标后其中第五包却出现了问题,这一包是网站栏目日常维护的项目,中标金额仅仅6.7万元。但是在6月21日,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取消了中标人成都拓达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同时根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这一包本包件予以废标处理
2024-08-15
导 读:询价是现行政府采购法中的八种采购方式之一。询价在程序上与公开招标相似,强调一次报价,有点像“简化版”的公开招标;在竞争范围、评审小组组成上又跟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类似。本期整理了10个关于询价的问题。1.服务类项目能用询价方式采购吗?答:不可以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此条明确
2024-08-15
项目终止的原因:”2024-2027年伍家岗区图书馆、文化馆公共文化运营服务项目:本项目因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导致价格分无法计算,经评审小组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终止评标。”问: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被废标终止,必须明确吗?答:是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且这一信息
2024-08-15
询价是现行政府采购法中的八种采购方式之一。询价在程序上与公开招标相似,强调一次报价,有点像“简化版”的公开招标;在竞争范围、评审小组组成上又跟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类似。本期整理了10个关于询价的问题。1.服务类项目能用询价方式采购吗?答:不可以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此条明确了询价采购的
2024-08-15
财政部公布了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与2003版《政府采购法》相比,这次有哪些大的调整呢?01低于三家也可开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意见稿》:第四十四条【竞标供应商数量】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的,竞标供应商和合格标均不得少于三家。但是
2024-08-13
2024年8月1日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条例》明确了审查的标准、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市场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渠道,其公平性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4-08-1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即1117号文件是国家发改委牵头、十三个部委局联合发布的一场为期五年严打的文件,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出台该文件是因为《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迟迟不能到位,配套的法律规定也就迟迟无法统一、落地,先发布这么个文件把市场乱象管起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
2024-08-08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第16号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
2024-08-08
8月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景洪市2022年“万吨水泥进农村”政府采购项目中,伪造、变造成交供应商西双版纳长宏建材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以附件形式发布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项处罚幅度较轻的裁量情形及处罚标准。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决定,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罚
2024-08-08
导 读:案 例招标人某县种植业管理局就该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一项要求:“社保部门出具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上年度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证明原件”。2014年10月14日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某建设公司、某工程公司、某安装公司。后,县招标局接到对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诉,经调查核实建设公司提供不实证明材料,工程公司的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实
2024-08-08
案例回放在2024年初,一家独立的审计机构受委派入驻某代理机构,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审计工作,主要聚焦于该代理机构在2023年度负责的多个公开招标项目的合规性。根据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套(一正四副)及电子投标文档光盘两份,确保电子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在该地的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
2024-08-08
刚刚,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待该新规正式出台后,原《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同时废止。以下内容为2024版本(征求意见稿)与2003(原29号令)版本对比,增加了专家库人数、招标人可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情形、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等内容。新增内容如下:这种情形,招标人可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第二十五
2024-08-08
中纪委直指医械采购腐败,长链条监管精度提升。01中纪委多次点名器械招投标反腐强化近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查改治一体推进 深化整治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文章,再度点名医药与招投标腐败。文中提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时指出,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文章介绍了山
2024-08-02
1分公司可以投标吗?问:请问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对于一个工程施工项目,是否允许分公司投标?对于一般项目 (例如不要求资质的项目),是否允许分公司投标?答: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详见下表。对于工程施工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因为工程施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资质,分公司不能取得施工资质证书。对于一般项目,可以允许分公司投标,但最终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2分公司能否用总公司的资
2024-08-02
导 读:7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86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或者其他委托开展涉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内容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规定,研制、生产、采购、配备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国家
2024-08-01
近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3000万元以上项目,招标人应当使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行评定分离】本市在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评标活动中推行评定分离,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应当使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
2024-08-01
一、采购人是否可以废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删除了原财政部令第 18 号由本办法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者是其上级的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规定。可见,中标无效的决定权不再由财政部门单独行使,采购人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也有权决定中标无效。法律体系一直赋予采购人具有对中标人的最终定标权,但与评标委员会还有授权直接确定和推荐中标人的关系,采购人可以对评审结果发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