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9
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经常遇到不同的“无效投标”、“否决投标”与“废标”的情形,这些究竟是以什么为原则判定的呢?本期小编带大家来具体了解下相关内容。01 什么是“废标”?《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简称“23号令”)颁布以前,招标法体系和采购法体系均出现了“废标”这一概念。但在两部法律体系的相关规定中,“废标”的内涵是不同的。
2024-06-29
导 读:一.封面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三、
2024-06-27
导 读:10分钟学会招投标全流程什么是招投标?招标投标(Procurement)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招投标的形式分为:竞争性磋商:资格性审查;评分法+二次或多次报价,评分高者得。竞争性谈
2024-06-25
“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是一种在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工程过程中,以低价中标,工程结算时却因各种原因导致最后结算高于中标价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象:(一)中标人以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中标。其投标报价往往接近投标人的成本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二)设计方案不科学、不完整,为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埋下伏笔,造成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较大;(三)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
2024-06-25
此前,财政部发文明确: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原则上全部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的留40%以上!山西、贵州、四川成都、陕西、浙江、广东江门、江西、新疆、重庆、黑龙江、甘肃、宁夏等12省市已发文跟进!山西2024年6月11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晋发〔2024〕11号)。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
2024-06-22
导 读:5月21日,神木市财政局发布了一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某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有矛盾,采购活动是面向中小企业还是小微企业不一致。最终千万项目被责令重采。究竟发生了什么?01. 项目背景该项目是神木市某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14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02. 基本情况该项目于2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其中特定资格要求第9条内容为:“本项目专
2024-06-22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2024-06-18
导 读:案例回放某单位装修项目,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A公司为中标供应商。2023年11月20日,采购人与A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0.18万元,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合同中明确:“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法院起诉。”2023年11月28日,采购人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A公司在该
2024-06-18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非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使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活动开展的根本依据,而投标资格条件又是采购文件的核心组成。如何规范合理地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在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中已有明确说明,在此就不多赘述。今天小编要给大
2024-06-18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但是,很多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分不清楚“质疑”、“投诉”、“举报”的含义和区别,也不知道何时应该进行以上三项行为。今天达达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讲解。一、质疑供应商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步就是提出质疑,质疑的程度比投诉轻,操作也比投诉方便。1、质疑时间质疑时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
2024-06-18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对违反资质审批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采取投标限制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投标限制措施类型、强制性投标限制措施、选择性投标限制措施、注意事项、生效时间及适用范围等就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违规企业采取投标限制措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强制性投标限制措施从三类情形进行限制,并对企业出现相关情形无法获得
2024-06-12
物业项目业绩可以设置服务面积为评审因素吗?母公司是否可以使用子公司的业绩?党政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的保安服务可以设置成业绩评分项目吗?看财政部留言咨询回复如何解答这些问题。#1留言编号:6863-3661689网友咨询公开招标物业项目,在设置业绩时,是否可以以面积来设定评审因素,例如达到多少面积得X分?国库司答复: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
2024-06-12
1. 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是否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问题:采购文件主要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参数)共有▲号项24项,非▲号项78项,合计 102项。评分标准写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标注▲的关键性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上述评分标准中,▲号项的分值为3分,24 个▲号项,合计分值为 72 分。非▲项的分值为 1 分,共
2024-06-06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出台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积极推动数字证书(C
2024-06-06
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准备初审《招标投标法》修改草案,可是《政府采购法》这几个字怎么都找不到。是因为二法合并迟迟达不成共识,决定先修改《招标投标法》还是怎样?小编和大家一样,对于二法合并的前景,一无所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12月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4年4月1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4-06-06
导 读:5月28日,国务院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了解,该《条例》明确了处分工作的原则、适用对象的范围,规范了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细化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其中第十九条明确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
2024-06-06
主要问题——认定标准不清晰,从而影响采购公平。例如,某学校餐桌椅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90万元,而A公司投标报价为211.2万元,与项目限价及平均报价更为贴近,但在符合性审查阶段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理低价。又如,某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000万元,而某公司报价为1500万元,与预算金额及平均报价都相差甚远,却通过了符合性审查。这些情况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屡见不鲜。笔者认为,问题根源在于认定标准
2024-06-01
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这表明《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现梳理汇总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之间的重要区别如下:一、规范的主体不同1.《政府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人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招标投标法》规范的采购主体则无限制,涵盖了在我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主体,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二、代理机
2024-06-01
裁判要旨上诉人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罪,关键看其行为是否存在损害其他竞标人、招标方以及国家或集体利益。本案涉及的其他二家投标公司均未制作标书,也未到招标会现场进行投标,依现有证据可知其未有投标意向,系陪标,故不存在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之说。案例索引(2016)辽14刑终234号基本案情(一)2012年初,葫芦岛市第八高级中学(简称八高中)要新建教学楼,因工程资金问题,需承建单位全额垫资。2012年3、4月
2024-05-31
01案情A省的市县级货物类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该省B市交通运输局就“电子警察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报市财政局备案,采购预算为11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交通运输局经办人员向代理机构提出:采购实施计划已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且该地段交通管理设备缺失,车流量较大,考虑到交通安全管理的急迫性和必要性,需要压缩采购周期,在保证采购设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