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3
01.暗中陪标案情:某高校机房工程改造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某建筑公司与该校基建处负责人进行私下交易,最后决定将此工程给这家建筑公司。为了减少竞争,由建筑公司出面邀请了5家私交甚好的施工企业前来投标,并事先将中标意向透露给这5家参与投标的企业,暗示这5家施工企业投标文件制作得马虎一些。正式开标时,被邀请的5家施工企业与某建筑公司一起投标,但由于邀请的5家施工企业不是报价过高,就是服务太差。评标
2024-08-29
在同一个政府采购的项目评标过程中,有2个评标专家来自于同一个单位,这样可以吗?答案是:“可以!这种情形不属于专家需要回避的情形。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这种回答我感觉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只要评标专家能够公正、独立的完成评审,确实没有什么影响。但是这其中还是有风险的。1个项目2个专家来至同一个单位,那如果抛开概率不谈,如果1个项目有3,4个评标专家来至同一个单位呢?这种
2024-08-29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性质的资质,通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设置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过很多资质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已经取消了,这些国家已经取消的资质在政府采购中不可以再作为资格条件,千万要注意!0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原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时间:2014年1月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同时还
2024-08-27
导 读: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通知,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2024-08-27
问题描述: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两种采购方式的报价,首次报价不予公开唱读这个容易理解,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公开唱出?如果不公开唱读,对响应供应商是否不公平? 如果最后报价公开需要唱出的话,是谈判/磋商小组审核过之后再唱,还是递交之后就当面唱出?小招解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在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时,谈判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2024-08-27
日前,人社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办法》有什么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破四唯”、“立新标”、放权松绑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是专门的、具体的、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规定,从制度层面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01申报人通过这4种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第五条 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
2024-08-27
1.问: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的企业,某县水政联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这是政府投资的采购项目,要求的建筑公司是必须是项目所在地注册的公司,有违背政府采购法或招投标法吗?答:留言所述情形,属于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违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竞争的规定。2.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57 号《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公安部的服装要指定
2024-08-22
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诸多经济业务活动中,政府采购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业务。小编和小伙伴们一起交流下政府采购法规涉及到的相关规定和一些小知识。首先,我们来交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所涉及的主要内容。问题一:什么是政府采购?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
2024-08-22
导 读:招投标工作无小事!一句话的理解错误、一个字的遗漏,甚至一个标点符号的疏忽,都可能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今天,联盟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日”是指“工作日”还是“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招投标工作在将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
2024-08-20
采购需求直接决定采购活动成败。具体而言,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小编汇总梳理了财政部网站关于采购需求的网友留言咨询及答复,希望为业界同仁提供参考借鉴。Q1请问政府采购中,已作为项目需求论证的专家,能否评审同一项目的采购?是否需要回避?A:目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并未对参与项目需求论证的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审做出禁止性规定。Q2在货物(设备)招标文件
2024-08-20
《招标投标法》有规定,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活动,而在范围外的项目是如何进行活动的呢?如果其他的活动没有什么组织办法的话依旧采用自愿招标活动,这两者会有什么区别吗?我们今天来重点讨论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的不同之处。关于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的界定0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
2024-08-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
2024-08-17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投诉裁定,涉及项目为四川省体育局2024年信息化运维采购项目,本项目6月13日开标,开标后其中第五包却出现了问题,这一包是网站栏目日常维护的项目,中标金额仅仅6.7万元。但是在6月21日,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取消了中标人成都拓达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同时根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这一包本包件予以废标处理
2024-08-15
导 读:询价是现行政府采购法中的八种采购方式之一。询价在程序上与公开招标相似,强调一次报价,有点像“简化版”的公开招标;在竞争范围、评审小组组成上又跟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类似。本期整理了10个关于询价的问题。1.服务类项目能用询价方式采购吗?答:不可以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此条明确
2024-08-15
项目终止的原因:”2024-2027年伍家岗区图书馆、文化馆公共文化运营服务项目:本项目因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导致价格分无法计算,经评审小组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终止评标。”问: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被废标终止,必须明确吗?答:是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且这一信息
2024-08-15
询价是现行政府采购法中的八种采购方式之一。询价在程序上与公开招标相似,强调一次报价,有点像“简化版”的公开招标;在竞争范围、评审小组组成上又跟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类似。本期整理了10个关于询价的问题。1.服务类项目能用询价方式采购吗?答:不可以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此条明确了询价采购的
2024-08-15
财政部公布了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与2003版《政府采购法》相比,这次有哪些大的调整呢?01低于三家也可开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意见稿》:第四十四条【竞标供应商数量】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的,竞标供应商和合格标均不得少于三家。但是
2024-08-13
2024年8月1日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条例》明确了审查的标准、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市场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渠道,其公平性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4-08-1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即1117号文件是国家发改委牵头、十三个部委局联合发布的一场为期五年严打的文件,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出台该文件是因为《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迟迟不能到位,配套的法律规定也就迟迟无法统一、落地,先发布这么个文件把市场乱象管起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
2024-08-08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第16号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