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擅自废标,财政厅判断无效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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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投诉裁定,涉及项目为四川省体育局2024年信息化运维采购项目,本项目6月13日开标,开标后其中第五包却出现了问题,这一包是网站栏目日常维护的项目,中标金额仅仅6.7万元。但是在6月21日,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取消了中标人成都拓达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同时根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这一包本包件予以废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之一的成都博州科技有限公司对这一决定表示不服,进行了投诉,他们认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未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中履约能力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对于这一指控四川省财政厅并未认可,但是对于代理机构废标的决定,财政厅予以驳回,认定废标无效,目前已经恢复了中标供应商成都拓达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体育局2024年信息化运维采购项目包52024年5月24日,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体育局2024年信息化运维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902)采购公告。2024年6月11日,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4年6月11日,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本项目包5成交供应商。2024年6月21日,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原公告的合同包5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投诉事项1: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工作未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中履约能力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涉嫌控标,磋商小组未按规定作出独立评标结果,涉嫌串通,作虚假评审结果。投诉事项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涉嫌利益输送。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应将包5作废标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部分内容成立,废标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