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5
我单位准备采购资料印刷项目,项目本身不是涉密项目,但采购需求中涉及一些经济数据、内部制度规定等内部资料,不宜公开,客观上需要投标人具备相当的保密管理能力。印刷企业众多、良莠不齐,我们无法客观判断其保密管理能力,因此我们准备设置“具有《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为资格条件,可以吗?答: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留言所述采购项
2023-11-2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依法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公共资金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标的性能质量,统一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惩防腐败行为的力度。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
2023-11-17
投标文件规范性(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设置为打分项是否合理?答: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及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留言所述投标文件的规范性与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不宜作为
2023-11-17
请问采购人是否可以自己寻找专家库专家,委托其作为采购人代表,进入评审区进行评审?答:采购人有权派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项目评审。采购人也可以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委托其代为行使采购人权利,但采购人应向委托的专家出具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11-17
我是一家投标企业,已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多年。虽然国家为了我们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改善营商环境,为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但我们投标企业越发觉得投标成本越来越高。有些项目明明可以单一来源的项目(理由很充分),非要2次公开招标后才可以单一来源。我们要投3次标才能执行项目,时间成本,人力物力成本都相当高。我想咨询一下,单一来源项目这样操作有依据吗?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项目,可以依法采取单
2023-11-17
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请做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的函》,进一步深入清理可能存在的歧视外资企业的法规文件、政策措施,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其中,重点清理的事项包括:通过限定所有制形式等方式排斥或限制外资企业参加本地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例如,某行业协会制定该行业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中设置所有制类型打分栏,对内资企业打1分、对合资企业打0.5分,对外商独资企业打0分,影
2023-11-17
评标时遇到供应商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但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输入该证书号却查不到对应的节能产品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认定?可不可以认为,一个产品是不是政府采购要求的强制节能产品,应当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答:评审过程中,应当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评审依据。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2023-11-17
在某省政府政府采购印刷类采购的评审专家库中:有一位评审专家既是印刷类采购供应商的法人代表,又作为评审专家参与印刷类采购的评标工作。政府采购强调需要保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该专家通过此类方法来获取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而来完善自己公司的投标文件,是否合法?答:留言所述情形不违反现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定。
2023-11-10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投诉内容部分成立,此时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但未说明撤诉理由,按照94号令第30条规定,也要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吗?成立的投诉内容如何处理?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如财政部门在调查过
2023-11-10
1.问:哪些项目可以“一次采购三年使用”?答: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货物和工程项目是明确不可以“一次采购三年使用”的。服务项目也只能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一次采购三年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也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023-11-08
财政部近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一百一十九号),公告显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招标公告设置获得招标文件条件,妨碍公平竞争;二是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实际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三是代理机构发送的邮件表示“资料收悉,审核通过”,应据此认定投诉人报名符合程序,有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采购人、代理机构设置障碍排斥投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是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未告知不满意可以依法投诉的渠道及
2023-11-08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但没有谈判过程,是否影响评审结果?该如何处理?答: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规定,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进行谈判的,采购结果应作无效处理。
2023-11-06
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的“重新评审”是指原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重新评审一次还是仅对有争议的内容进行评审?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中的重新评审,是指针对(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等四种情形进行纠错。
2023-11-02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是否符合中小企业的认定?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不享受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2023-11-02
某法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响应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咨询,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在响应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合理吗?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容易引起争议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国群表示,部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标项目可能需
2023-11-01
服务类项目包含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中小企业政策如何执行?答: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的项目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2023-11-01
两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2-3页的内容完全一致,但是两家单位均表示各自独立网上搜索资料编制完成,并给出了网上搜索的截图和网址,87号令第三十七条(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认定为串标行为:请问上述情况属于串标行为么?关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该如何认定?专家解答:留言所述情形,无法判定是否串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若发现供应商涉嫌恶意串通的,应当报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认定
2023-11-01
2022年5月份注册成立,2023年3月拿到第一个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9月底冲入TOP6……近日,环卫一年级“新生”徐汇环卫(全称“上海徐汇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凭借“徐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中标业绩(4.86亿元/年)一天冲天,年度中标项目年化额实时排名坐上“第六把交椅”。上海政府采购网消息,9月27日,徐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公布开标结果,成交情况如下:标项名称:徐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2023-10-30
图书采购项目,预算1000万,可以由4家供应商中标并供货吗?答:留言所述一标多中的情况不符合现行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确需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划分不同采购包,每包确定一个供应商进行供货。
2023-10-30
服务类招标文件是否必须或者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就必须具备项目所需要全部服务人员,且已经订立劳动合同?服务类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配备的设备或人员是否可以通过承诺方式?答: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留言所述情形,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允许供应商承诺提供服务过程中具备相应数量的服务人员或相应设备条件。但应当作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