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分类: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14 阅读量:0

招标编号:GS-PT-2025081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餐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

为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采购需求:为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食堂提

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餐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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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8月150900分到2025 年08211700

获取方式: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B座1102室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公

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须加盖

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须加盖公章)。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月28日1430

递交方式: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B座11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8日14时30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B座1102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36号

 联系人:杨科长

 电 话:027-877532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B座1102室

 联系人:丁经理

 电 话:189955589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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