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GS-2023120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珞南街道2024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12-0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2.1、原公告中“6、最高限价:795.447965(万元)”更正为“6、最高限价:795.447966(万元)”
2.2、原公告中“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号到2024年12月31号 第2包:”更正为“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号到2024年12月31号”
2.3、原公告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更正为“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其他事项不变。
3、更正日期:2023-12-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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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00号南远大楼4楼
联系方式:1867238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北港工业园文秀街8号天宇创意大厦1号楼9楼洪驰云创G003
联系方式:18995558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
电 话:1899555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