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5.98833 万元,招标人为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55.9883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完整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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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466103855@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无法正常收取:①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须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④文件获取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112 号匠心城·中航广场 A 座 1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112 号匠心城·中航广场 A 座 15 楼
七、其他
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第三人民医院)
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PT-20250114
2、项目名称: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98833 万元
5、最高限价:55.98833 万元
6、采购需求:负责竹山县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具体要求
详见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完整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邮件获取。
3、方式: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466103855@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无法正常收取:①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
(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须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④文件获取登记表。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112 号匠心城·中航广场 A 座 15 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112 号匠心城·中航广场 A 座 15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潘口乡卫生院东南侧 110 米
电 话:15098089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20 号阜华大厦 B 座 1102 室
联系方式:18995558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电 话:18995558966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获取日期: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备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潘口乡卫生院东南侧 110 米
联 系 人:沈
电 话:15098089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20 号阜华大厦 B 座 1102 室
联 系 人: 丁经理
电 话: 189955589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